01
招生专业、人数、考试科目
1
2
注:
(1)招生专业、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。
(2)根据我校建筑学、风景园林专业课程教学要求,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,请考生慎重报考。
(3)各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.gzarts.edu.cn或官微GAFA_ZS查阅。
(4)面向采用“3+1+2”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: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,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:
①“美术类”、“设计类”、“书法类”专业:“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,不提再选科目要求”;
②“理论类”、美术学(美术教育)、艺术教育专业:“首选科目仅历史,不提再选科目要求”;
③工业设计专业:“首选科目仅物理,不提再选科目要求”;
④建筑学、风景园林专业:“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,不提再选科目要求”。
02
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
1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
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,有一定美术基础;
3
身心健康,符合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体检要求;
4
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,可以报考。
5
03
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
1
2
3
4
04
报名
1
报名系统:
2
预报名流程:
3
正式报名流程:
4
报名系统上传报考资料说明:
5
报名考试费:
05
1
考试纪律:
2
报考安排:
2、考点设置:
3、报考时间:
3
其他事项
06
录取
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,凡报考我校“美术类”“设计类”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,报考“书法类”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(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),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,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。
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,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,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。
“美术类”“设计类”专业志愿填报方式: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,仅按“美术类”“设计类”填报,具体专业志愿的填报工作由我校另行组织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一条,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,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,凡不符合录取条件、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原籍。情节恶劣的,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录取原则和办法:
1
广东省:
2
广东省外:
- End -
艺考生加油!